快訊/柯文哲7000萬交保並佩戴電子腳鐐,羈押庭結果出爐

檢方抗告,北院重裁交保條件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原先以3000萬元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認定原裁定理由不充分,撤銷裁定並發回更裁。北院今日再次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須繳納7000萬元保證金並接受電子監控設備監控。

柯文哲交保條件詳情

北院裁定,柯文哲需以7000萬元保證金(含已繳交的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與出海8個月。此外,柯文哲需接受電子腳鐐監控,並不得與同案被告或證人接觸。若未能於12月30日17時前完成具保,將直接羈押。

其他被告交保條件

  • 沈慶京:需繳納1億元保證金(含已繳交的4000萬元),並同樣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個月,接受電子監控,不得與同案人員接觸。
  • 應曉薇:需繳納3000萬元保證金(含已繳交的1500萬元),其餘限制條件與柯文哲相同。
  • 李文宗:需繳納2000萬元保證金(含已繳交的1000萬元),並遵守相同限制條件。

原裁定理由不備,高院發回重審

高等法院認為,原裁定未能充分說明具保條件如何有效防止逃亡與滅證,亦未評估保證金額與犯罪所得的相當性,因此撤銷原裁定並要求北院重新裁定。此次羈押庭重新審核後,各被告均被要求提供更高額保證金並接受電子監控設備以防止逃亡風險。

未來發展

柯文哲與其他被告的交保程序已進入關鍵階段,各方將依最新裁定執行後續事項,相關案件審理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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