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柯文哲 #北院 #台北地檢署 #羈押禁見
在京華城案中,台北地檢署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提出羈押禁見申請。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1日晚間8時進行羈押庭,並於9月2日凌晨3點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而前副市長彭振聲則被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黃國昌等支持者在北檢門口守候,對裁定結果表示感謝。檢察方隨即提出抗告,北院也隨後發布新聞稿,詳細解釋裁定理由,指出「犯罪嫌疑重大」的標準尚未達成。
裁定理由
- 案件焦點
檢察官指控柯文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及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職收賄罪)。主要爭議在於2021年9月9日的都委會會議決定是否合規,該決定將京華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此外,還有涉及該決議所產生的台北市政府公告和建照核發是否合規的問題。 - 容積率調整的合法性
北院指出,系爭的20%容積率獎勵存在違法問題,已獲監察院糾正,認為該調整不符合都市計畫法及其他相關規範。北院的解釋中提到,這一容積獎勵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要求,也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 - 柯文哲的知情程度
案件的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容積率調整違法或是否參與不當指示。由於柯文哲不是都委會的正式成員,無法直接知悉會議過程,且其信賴形式上的專業性和多數決的委員意見,尚未證明其主觀上知悉違法情況。考量案件涉及最高5年以上有期徒刑,現有證據尚未達到「犯罪嫌疑重大」的標準,因此法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後續動態
檢察方已對裁定提出抗告,案件的進一步發展將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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