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黃紹庭、高雄市議員、詐領助理費、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而被羈押禁見。此前,他在廈門潛逃三天,於昨日(29日)返回台灣,並拍攝影片聲稱自己沒有違法。然而,高雄地方法院指出,黃在羈押庭上坦承,以人頭名義申報公費助理,並將詐領的金額每月匯入妻子的銀行帳戶。
根據高雄地方法院的說明,黃紹庭在今天的羈押庭上承認,他透過人頭申報進行低薪高報的詐領行為,並定期將款項匯至妻子名下的帳戶,主要用於支付服務處的水電費等支出。他同時承認涉及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物等罪名。
法官考慮到黃紹庭頻繁往返國外的情況,並承認其配偶與子女長期居住在美國,且名下擁有房產,加上黃曾獲得美國國籍,顯示他具備逃亡的能力和經濟基礎。此外,法官指出,本案中仍有多名公費助理尚未到案說明,黃匯入妻子帳戶的資金用途尚待釐清。鑑於黃紹庭在案件中的主導地位,法官認為有必要對其進行羈押,以防止串供和滅證,最終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
No responses yet